福州市民擔心政策再變 蜂擁報稅搶搭“末班車”

福州市民擔心政策再變 蜂擁報稅搶搭“末班車”

東方財經網 2016-04-12 23:24:51 來源:東南網

  4月11日起,福州購房套數明確以家庭為主體,且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徵收計算時點,按契稅完稅憑證時間與房屋所有權證記載時間孰先原則認定(以下簡稱“4·11新政”)。

    上周末,福州市房屋登記中心和市民服務中心“人氣爆棚”,市民搶搭契稅優惠“末班車”。然而,新政正式實施后,眾多市民擔心政策還會調整,依然前往查詢住房套數、申報契稅。對此,福州市房屋登記中心相關負責人重申,此次調整隻是在細節方面與國家保持一致,以方便執行,市民不必恐慌報稅。   日均受理量增加了5倍   據福州市房屋登記中心統計,4月8日—10日三天,該中心共受理業務5438件,其中一、二手房交易辦證3078件,日均受理量高達1812件,比正常工作日增加了近5倍。昨日是“4·11新政”首日,但出乎意料的是,市民還是不斷地來,全天單單查檔業務就發出近700號,導致新印的住房證明表格全部被領光。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連續加班的工作人員快不堪重負。   記者了解到,不少市民存在“恐慌”心理,擔心政策還會有變。對此,福州市房屋登記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只是在細節方面與國家保持一致,以方便執行。該政策對北上廣深和全國其他地區區別對待,本身就體現了因地制宜、寬嚴相濟的原則。因此,市民不必恐慌遞件、報稅。   七縣(市)一併執行新政   “4·11新政”有沒有覆蓋七縣(市)?答案是肯定的。“自2016年2月22日起,我省各地均參照國家出台的財稅[2016]23號文全部規定執行。”昨日,福州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其提及的財稅[2016]23號文,即《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該通知規定了家庭首套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可享受的契稅優惠。營業稅方面,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文件中關於個人轉讓住房的營業稅徵收計算時點,就是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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